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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机房环境、网络系统、服务器平台、基础数据、应用系统和计算机终端维护。

第三条 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机房环境、网络系统、服务器平台和基础数据维护工作;各院部处室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应用系统的维护和计算机终端维护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件管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当突发事件出现时,信息系统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条 信息系统维护作业管理。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尽快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遇到本地无法解决的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由中心领导联系相关厂商处理,必要时对厂商进行督促或对厂商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故障牵扯到相关院部处室,在处理故障期间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备份工作。

第七条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软件升级、数据维护、调整配置和改变策略等。为保证硬件设备和软件版本的稳定,信息系统变更需要制定方案并报上级领导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口头申请,批准后实施。变更原则上安排在夜间或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变更完成后,要对相关系统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变更无误后,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更新相关文档资料。

第八条 信息系统巡检管理。应当每季度对所管理的信息系统环境、设备、线路和软件进行一次巡检。制定巡检计划,确定检查重点。要及时解决巡检中暴露的问题。对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联系厂家,制定解决方案。巡检完毕后要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汇总。

第九条 信息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保管好信息系统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软件版本和许可证、机房图纸、网络图纸、配置清单、设备手册和变更记录等。

第十条 信息系统备份管理。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和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备份数据主要包括系统软件、业务数据和操作日志。根据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至少每半年对备份介质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