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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保办〔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6月

二、活动方案

(一)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法》。

1.官网上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网络安全有关知识,公布开展宣传活动的方案等相关资料。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2.利用院内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及宣传展板,宣传《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3.邀请网络安全专家,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防网络诈骗意识。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二)结合相关课程对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举办《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高校大学生“线上《网络安全法》大赛”。

责任部门:电子信息学院、团委

(三)举办学习《网络安全法》主题班会,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四)进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对机房设备、网站、办公电脑、个人电脑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各院部处室

(五)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规范院内各类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师生自媒体管理,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确保学校网络安全。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

(六)开展《网络安全法》有奖征文活动。

责任部门:团委

三、工作要求

各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中,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向师生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引导广大师生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底线,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注意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收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党政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中心邮箱。

联系人:郑蕾

联系电话:33680037

邮箱:xxhjszx@qq.com

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2017-04-11